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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南宁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 重资奖励入驻金融企业!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0日点击次数:1139次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南宁市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南宁将在五象新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为金融企业入驻给予多种政策扶持,包括购租办公用房补助、落户奖励、人才住房保障等,吸引金融机构集聚。在企业落户奖励方面,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南宁核心区的金融企业总部,最高可获得8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

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招牌林立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一座座高楼在南宁五象新区拔地而起,大企业、龙头企业纷纷进驻,商业气息日益浓厚,这里成为极具吸引力和影响力的投资创业新区。

2018年底,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了打造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以下简称南宁核心区),构建现代金融生态圈,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日前,南宁市制定出台了《若干措施》。

据悉,为绘就全国知名金融集聚区新蓝图,南宁市正全力实施“123456金融工程”,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形成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黄金产业交易市场、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培育服务市场,以及楼宇供需配套等“六大配套”。

目前,中国-东盟金融城空间布局基本完成,总建筑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117栋高层单体建筑已完成封顶88栋,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供有力实体支撑。五象新区累计入驻全球最具价值百强品牌7个、世界500强企业28家、国内500强企业20家,核心区入驻金融机构43家,其中总部及省级(一级)分支机构27家。

真金白银鼓励金融机构安家

《若干措施》中提出,将充分发挥南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南宁核心区建设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对南宁核心区建设发展所需资金予以单列预算安排,用于引进金融企业、吸引优秀金融人才、鼓励和支持金融企业开展平台建设及产品、业务、模式创新等金融业发展事项。

●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南宁核心区的金融企业总部

实缴资本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给予8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实缴资本金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给予6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实缴资本金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金融企业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分支机构

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南宁核心区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南宁核心区的银行总行业务总部、总行运营管理中心、银行专营机构,以及证券、保险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业务总部等,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并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享受购房、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

●鼓励跨境金融创新

《若干措施》中明确,鼓励跨境金融创新,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跨境金融服务。对参与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银行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金融企业高管享受住房保障等

根据《若干措施》,南宁市将优化人才环境,发挥金融人才的支撑作用。境外金融企业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后台营运中心引进的海外高级管理人员和金融人才,其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对金融监管机构和在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或许可备案的大型金融企业及其一级分支机构、交易场所类法人机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任职,且年度工资薪金所得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申请人才奖励资金。自入驻年度起,以其工资薪金所得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前三年按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

在住房方面,南宁市将多渠道积极就近安排一批人才公寓,为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金融人才提供在地服务住房保障。

原标题:南宁将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记者廖欣 赖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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